臨沂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編制的《臨沂市昌聚德化工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已經編制完成,通過我公司初步調查、檢測,該地塊土壤、地下水環境質量滿足相關標準要求。現將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1、地塊概況
地塊名稱:臨沂市昌聚德化工有限公司地塊;
占地面積:8753.86m2(13.13畝);
地理位置:臨沂市蘭山區義堂鎮327國道與206國道交匯東北150米處;
四至范圍:北至板材廠、南至倉庫、東至板材廠、西至城鎮道路用地;
地塊中心地理坐標:E:118.198425°,N:35.172960°;
土地使用權人:臨沂市昌聚德化工有限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工業用地;
未來規劃:二類用地;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單位:臨沂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
委托單位:臨沂市蘭山區義堂鎮人民政府;
調查緣由:根據《轉發工信部等部委關于扎實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的通知》(魯工信化工〔2019〕210號)及《關于做好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驗收工作的通知》(魯化安轉辦〔2019〕57號)要求,臨沂市昌聚德化工有限公司地塊為城鎮人口密集區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企業,為確保騰退土地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因此需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第一階段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2月11日。根據歷史實際用地情況,調查范圍內用地為工業用地,現狀土地使用權人為臨沂市昌聚德化工有限公司,1980年前,地塊為農用地,主要種植小麥、玉米等農作物;1980-1990年,地塊為工業用地(管件廠),涉及法蘭盤生產;1990年-2006年地塊為工業用地(板材廠、生化廠),分別涉及膠合板、木皮、動物油及骨粉飼料生產;2006年-2011年地塊為工業用地(臨沂市泰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2020年地塊為工業用地(臨沂市昌聚德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甲醛、多聚甲醛生產;2021年至今地塊為物流倉儲用地,主要涉及膠合板、原紙暫存。
相鄰地塊中,調查地塊北側可追溯期至1990年為農用地,1990年至今為板材廠、木皮廠;調查地塊東北側可追溯期至2000年為農用地,2000年至2020年為源源甲醛廠,2021年至今為板材廠;調查地塊東側可追溯期至1990年為農用地,1990年至今為板材廠;調查地塊東南側可追溯期至1990年為農用地,1990年至今為板材廠、木皮廠,東南80米處于2015年進行拆遷并修建商業樓;調查地塊南側可追溯期至1990年為農用地,1990年至2023年為板材廠,地塊南側相鄰地塊2024年改建為倉庫,倉庫南側100m于2017年進行拆遷并修建327國道;調查地塊西側可追溯期至1990年為農用地,1990年至2016年為板材廠,2017年進行拆遷并修建206國道;調查地塊西北側可追溯期至1990年為農用地,1990年至今為板材廠。地塊1000m范圍內涉及用地類型主要為居住用地、教育用地、醫療衛生用地、工業用地、商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河流、農用地。
3、初步采樣調查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采樣時間為2025年11月21日-11月27日;根據樣品檢測分析結果:
本次調查,土壤共布設土壤監測點位14個,采樣深度為0-6m,樣品數量56個,檢測項目包括《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控制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基本項目、表2其他項中的石油烴類、甲醛、銀及pH,共檢測49項;各土壤樣品中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六價鉻均未檢出;銅、鎳、鎘、鉛、砷、汞全部檢出,甲醛部分檢出,土壤樣品中銅、鎳、鎘、鉛、砷、汞檢出值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甲醛檢出值均低于《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 5216-2020)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地下水監測點位5個,地下水檢測《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常規指標(除放射性指標)及特征因子,另外監測石油類、甲醛。地下水樣品中pH、色、渾濁度、氨氮、氟化物、耗氧量、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錳、鈉、硝酸鹽、亞硝酸鹽、總硬度有檢出,其中對照點氨氮不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標準限值要求,其余各監測因子檢出值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標準。對照點氨氮超標原因與周圍村莊及商業區生活污水收集不完善相關,肉眼可見物超標可能與洗井不徹底有關。
4、主要結論
綜合判斷,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不需納入污染地塊管理;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以忽略,地塊作為二類用地進行開發建設的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
2025年12月11日
http://www.pymbw.cn/news/?4_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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